在這裡聽到英國腔英語時總是不太習慣,有點彆扭。大部分聽到的,包括新聞主播講的,是美國英語,聽起來比較熟悉。不可否認的,英國腔的優點是咬字比較清楚。聽來自英倫的演講者演講,別有一番滋味。 還有一種更不習慣的是裝腔作勢加高談闊論。你如果曾經碰到,就知道我在說甚麼。有時候碰到,我也只好戴起耳機,圖個耳根清淨。 話說回來,如果我可以分辨英國腔與美國腔,我的英語別人一定可以聽出不標準,甚至聽不明白。難怪有時候得多說好幾次。然而腔調咬字均極為難改,硬改只怕是東施效顰,越弄越糟。只能說那就是我的風格。真的說不清楚時,用寫的總可以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