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會發展過程中,因為房租或生活費的提高,使得原來的居民無法負擔而被迫遷移。 灣區有好些地方,已經發生這種現象。高科技公司進駐,導致房地產上揚,有些甚至是刻意的。 有人遷移追求更好,有人遷移則是迫於無奈。憲法保障遷徙的自由,卻沒有保障拒絕遷徙的權利。說到底,所謂的權利還是仰賴一定的經濟能力。 不過,如果整個世代都買不起或租不起房子,就得從制度面來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