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經常看到文字就讀。例如公車上貼告示,攻擊司機將被起訴,可處五年徒刑。任何時候,都要有付款證明。聯邦法律規定此區座位要讓給年長者等等。這裡一些國中,高中網頁,也讀,十分清楚。建築內或是風景區的說明,抓的住重點,能使欣賞的樂趣加倍,也讀。連郵箱投入口下方的說明,也會一一讀過,確定沒問題才把信件丟進去。反正只要貼了,就讀。 寫下的說明,就是一種約定。出事了,就依此約定。不讀,不能推說不知道。當然,寫的人不寫清楚,出了事,會有責任。 總之,寫的認真寫,讀的認真讀。習慣後,寫的水準就高,讀的速度就快。最重要的,可以減少爭議。 連廣告也讀,讀懂為止。信不信,裡面的訊息其實還滿豐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