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裡深深體會一個商品的價格主要決定於消費需求而非生產成本。因此,同一商品的價格是隨著不同消費者與時間變動的。 舉例而言,如果你今天突然想看舊金山巨人隊的比賽,至少要花五十元,而且是站票。如果是下星期,現在買站票只要四十元。如果下下星期,現在買只要三十元。奧克蘭運動家隊的票,則是介於十元與五十元之間,因為空位多。 再舉個例子,同樣一條牛仔褲,剛剛上市照原價買。熱潮一過,七折。零碼,五折。出清,兩折。成本有不一樣嗎?幾乎沒有。需求下降了,價格就下降了。 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,是額外折扣。然後就是顧客買的爽快,店長看的愉快。 需求彈性越低的,價格越高。房租,一般餐廳,交通費用都偏高。哈哈哈!看來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,除了言論自由之外,都滿花錢的。因此,基本的生活費很難降低,但是生活品質還不錯。至於需求彈性高的奢侈品,價格倒是遠比在台灣的價格要低,如名車,名牌等等,有的打折後甚至比大眾品牌還便宜。 會不會有敲竹槓或趁火打劫的情形呢?因為公平競爭,好像還沒有。操控價格,聯合壟斷,法律都是禁止的吧! 東西很貴嗎?看情況。台灣平均所得低,物價低,所以購買力高嗎?不見得,要看品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