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金山十一月舉行選舉連同公民投票。其中 F 提案是關於住家短期出租。 提案的重點有限制每年短期出租天數上限為 75 天,短期租屋所得必須申報,不可以出租 in-law unit 等等。如果通過,罰則相當重,而且授權市政府與鄰居檢舉。光是在 airbnb 上,有問題的大概就不少。 如果通過,以後來灣區住就更貴了。不過我欣賞這裡用民主與法律的方式解決問題。